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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应对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的具体举措

 欧马腾会展     2015-07-23     621

  我国企业在海外国际展会上频频被查处反映的不仅仅是企业本身的问题,还折射出我国政府在相关规范及管理力度上的欠缺。
  目前,我国政府己开始认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指导我国企业如何避免展会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在纠纷发生时如何提供积极的帮助。
  2007年4月30日,针对2006年法国世界制药原料展会中我国企业因涉嫌侵权导致展品被查封、人员被扣押以及2007年3月德国汉诺威信息技术展会上展品被查抄等事件,商务部颁发了《关于加强境外参展组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函》,该函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境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防止我国参展企业侵权现象的发生;梳理分析境外参展所涉知识产权情况,加强对参展企业及组团单位的管理;建立侵权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开展对参展企业及组团单位的知识产权培训。
  2008年,我国参展商在德国电子类展会展出的商品遭受了空前的知识产权冲突。无论是4月份的CeBIT博览会还是9月份的柏林IFA展,我国参展商的展品因涉嫌知识产权侵权而被大规模查抄。有鉴于此,参加2009年CeBIT的我国展商少了五分之一,仅有382家,而IFA展则从500多家骤减到300家。为使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得以妥善解决,在中国商务部条法司牵头下,商务部与欧洲专利局共同运作的中欧知识产权二期项目下开创性地建立了一个专门服务于中欧展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项目小组一一中国知识产权服务站(China IPR Desk)。该服务站为参展企业提供咨询与调解服务,对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以及保护的方法等提供一般性的建议,防止我国企业卷入知识产权纠纷。
  2009年11月26日,为研究及分析我国企业境外参展所涉知识产权问题,推动我国企业的境外展会维权,商务部会同欧盟方共同举办了“展会中的知识产权执法一一趋势、发展和最佳实践”研讨会,详细介绍了欧洲重点的展会举办国知识产权执法措施及实践。
  除此以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对境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亦予以了积极的重视。如2009年2月10日,知识产权局、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版权局、新闻办、贸促会颁布了《关于加强企业境外参展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对相关部门如何作好企业境外参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要求;深圳知识产权局为支持深圳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维护深圳企业赴德国参加展会的合法权益,于2009年颁布了《深圳企业德国参展知识产权指引》。该指引着重介绍了德国展会执法措施,对我国企业参展前应做工作以及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应采取措施作了归纳。

原文来源于www.omat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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