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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办法》不足提出的四点对策建议(二)

 欧马腾会展     2016-05-17     511

  3)对投诉实行担保制度
  
  由于实践中出现越来越多的恶意投诉导致会展秩序混乱。而一旦恶意投诉得俣将使得合法经营的被投诉人受到难以计算的损失展商为叁加一个展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成功参展往往带耒几干万甚至几亿的订单如果被恶意投诉损失是十分巨大。我们建议,可以僭鉴《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要求涉嫌侵权展品停展的投诉人必须向投诉机构交纳保证全,如果结果证明投诉不实或恶意投诉造成被投诉人损失的,保证金将转给被投诉人所有被投诉人还可另行要求赔偿因未能正常展出而遭受的实际损失,还可要求承担其他害任包怙恢复名誉登报致歉等。而如果证明投诉确有依据的,保证金退还给投诉人。对于恶意投诉的,应节止继续参加下一庙会展。对于并无恶意而只是出于1吴解而投诉,可以允许继续参展,但投诉人应承担证明任,证明且不是恶恶意投诉。
  
  另外,借鉴《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如果被投诉人提供了担保的,应解除对展品停展措施。由于被投诉人提供了担保,一曰确认侵权行为成立,权利人也可以通过担保物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侵权任得到追究和落实。
  
  4)明确各主体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害任明确主办方的责任应以配合有关行政部门为主而行政部门应承,日一定的作为文务,如果未能尽到文务,应对且不作为的行为承担行政法上的害任。当然,在知识产权保户中,权利人是最主要的权利行使者权利人自身应当及时采取行动,发现和制止侵权行为,并穆极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原文来源于www.omat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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