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展台搭建须知:展位规格配置及注意事项
欧马腾会展 2017-08-30 722
一、标准展位搭建相关事宜
标准展位规格
标准展位采用 9㎡( 3×3)的展位 , 由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工程部统一设计搭建。
标摊配置
包括地毯 9 ㎡ 、问 询 台 1 张、 折 椅 2 把、2 盏射灯、5A/220V 电源插 座 1 处、 及公司中文名称楣板。
3M x 3M展位:三面围板、一套中英楣板字、一张问讯台、两把折椅、两只日光灯、 500w/220v电源一处、九平方米地毯。
注意事项:
严禁在展板及展具上装嵌金属尖钉,刀刻、涂写及钻孔。
展板上不能涂油漆,自带宣传品不能贴有破坏性强的胶带纸和
使用胶水。如有参展商违反规定,将为此产生的所有后果负全责。 不得随意拆卸展架、展具;不得将重物、画框直接挂、靠
在展板墙上;不得将自带展架展具连接在配置的展架展具上, 以防展台倒塌。
展位内提供的 5A/220V 单项插座,只可接驳于电视、电脑、 手机充电器等,严禁用于机器接驳及照明接驳。
所有集装箱、储存用品必须在开展前转移出展台,存放于指定空箱堆放处。
标准展位参展商不能擅自改动展位结构及增加配置,参展商如需移动或更换标准展位的配置(如:增加电源插座,安装灯箱、增加照明灯等),必须在开幕前通知主办单位, 并将展位的设计方案及详细说明一并提供,增加部分费用自付。
标准展位的所有用电均由主办单位负责,参展商不可自行安装, 一旦发现违规行为或由此引发的相关事件,违规者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标准展位围板高度如前图所示,参展商安装的所有展示物品不得超过图示限高。
展览会期间,参展商的任何展品不得超 出自身展位面积范围,否则,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参展商将展位恢复原状,所发生的费用由参展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