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展览业中展位价格“双轨制”的问题
欧马腾会展 2017-10-27 638
所谓价格双轨制,是指同样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对海外客户和国内客户采取不同价格标准。2012年4月7日,UFI国际展览业协会全球主席陈先进先生在《全球展览业的变化与发展》报告中指出:“中外参展商的价格双轨制问题依然存在。”
长期以来,我国展览业一直存在着这一现象,对外商实行一个收费标准,对国内甚至也包括一些合资、三资企业实行另一个收费标准,即在同一时间、同一场地、同样是参展商,收费却相去甚远。在展览业,海外(包括港澳台)厂商参加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性展览会,均以美元计价,大概在300~400美元/平方米(净地),或2500~3500美元/标准摊位;国内参展公司则以人民币计价,平均约为500~800元人民币/平方米(净地),或4000~8000元人民币/标准摊位(3m><3m加简单装修和配置),价格差异在5、8倍。除了摊位价格外,展台装修、展品运输、物品租赁、会刊广告,以及展览馆对主办单位收取的馆租等等,也都中外有别。对此,海外参展商意见很大,这种抱怨越来越多。
1.展览服务价格双轨制的由来
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国内外物价和服务价格水平以及企业的承受力差距很大,我国展览行业对国内企业和境外企业的场馆租金、运输、布展甚至食宿等相关服务,实行价格双轨制。境外企业(包括我国港澳台企业)以及国内的三资企业都要付出比国内企业更高的价格才能参展,而这些价格最多能够相差数倍甚至数十倍。
2.价格双轨制对我国展览业发展的影响
近些年来中国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逐步推行市场价格并轨,在大多数行业,境外企业和个人享受中国的国民待遇,内外价格差别越来越少,展览价格双轨制仍然存在,问题越来越凸现,招致的非议也越来越多。甚至有的港澳台展商手拿报价单质问主办单位和展馆:香港、澳门都回归了,为什么我们还不能够和内地企业一样享受同等待遇?
在境外厂商和外资企业腹诽已久却又投告无门之后,有些头脑灵活的外商开始寻找变通的“门路”:或者变换称谓,纯粹的境外企业以境内合资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名义参展,这样至少能够享受“准国民待遇”一一一对合资企业的报价虽然高于内资企业,但比境外企业要低很多;或者干脆通过转手倒卖渠道从国内展商那里兑出展位,借“壳”享受国内企业待遇。很多主办单位在开展之后才发觉,报名参展企业和实际参展企业李代桃僵,便引发纠纷和争端。由于主办单位不能够准确掌握实际参展商的信息,展览的连续性和品牌效应也受影响。
3.我国加入WTO与CEPA出台,促进展览展位价格并轨
中国加入WTO和CEPA的出台,国内展览价格双轨制问题越来越凸现,所以价格并轨不但是国外参展商心之所向,也成中国展览业发展的大势所趋。
对于双轨制并轨的条件和时机,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总裁认为:市场经济要尊重市场,制定价格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供求关系。原来能实行双轨制正是因为有这个供求关系,在那段时间实行双轨制是没有什么困难的。当前供求关系发生了变化,展览多了,境外展商来华参展或举办展览会就会有更多的选择,如不及时调整已失衡的供求关系,就会严重影响我国展览业的发展水平。因此,展览价格并轨是积极举措。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于2004年3月巧日接手广州琶洲展馆后便率先实行内外展价格单轨制。该中心展馆经营部总经理表示,推行展览价格单轨制,有利于展览吸引更多国际企业参展,激活资本雄厚的国际展览巨头来琶洲展馆办展的热情。所以价格并轨已是大势所趋,对新展馆实行价格单轨制也是顺势而为,只不过是比国内同行先走一步而已。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从2006年开始对展览项目中的中外价格逐步实行并轨,在2010年已对价格双轨制全部完成并轨。在评估近年来中国展览市场的发展情况后认为,中国展览业要加快同国际展览业的接轨步伐,其价格“双轨制”的并轨改革势在必行。
价格并轨对于规范展览企业的经营管理,培育有真正国际影响力的名牌展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冠以“国际展”称谓的展会,境外参展商的比例能够达到1、20%的并不多见,而比例达到30%、50%的情况更是凤毛麟角。在国内展览存在价格双轨制且服务水平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国外参展商宁可“挨宰”也愿意来华参展,只是因为看中了中国广阔的市场空间,舍小利而逐大利,这种耐心将随着国外著名展览品牌逐渐引入中国而渐渐丧失。
我国现有的展览在国际化程度、参展商和观众层次等方面需要努力的空间很大。推行展览价格单轨制,将有利于展览吸引更多国际企业参展,展览组织机构能够在同一竞争环境之下比照国际同行,更长远、更科学地规划国际型展会,祛除虚假繁荣的泡沫和水分,提高“国际展”的含金量和品牌影响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实现中国展览业走向国际化、具备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行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