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系统设计的基本概念
欧马腾会展 2016-09-29 946
系统的观念源远流长,英文“system”一词,来源于古希腊语,是由部分组成核体的意思。今天人们从各种角度研究系统,对系统下的定义不下数十种。中文对system解释也有许多,诸如体系、系统、体制、制度、方式、秩序、机构、组织等。通常把系统定义为:由若千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在这个定义中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功能四个概念,表明了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三方面的关系。
系统论的核心思想是系统的整体观念。
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不是各个部分的机械组合或简单相加,系统的整体功能是各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新质。
一般认为由两个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具有一定结构的整体,就可以看作是一个系统。系统是由具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关系的若千部分结合在一起,并且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这些组成部分通常被称为子系统,而这个系统本身又可以看作为它所从属的某个更大系统的组成部分。
系统可以根据其性质和特点加以分类。一般可以分为自然系统与人工系统。前者是指本来就存在的自然形成的系统;后者是指经过人的意识通过实践活动创造而出现或组成的系统。人工系统又可细分为三类:一类是人对自然物进行加工而获得的系统;另一类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所组成的一定的社会系统;还有一类是人们对自然与社会进行认识而建立的科学理论体系。
此外,系统还可以分为简单系统和复杂系统、开放系统和封闭系统、静态系统和动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