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各个单位的安全职责(二)
欧马腾会展 2016-11-15 573
三.推荐主场负责制,如果有主场服务商的,应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应具有搭建资质。
2积极协助承办方开展搭建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协助承办方对搭建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对于不具备搭建资质的公司不得给予批准,并及时报与承办
单位。
4严格监督各搭建单位在搭建过程中按国家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核查设计施工图纸、结构图和技术数据,审核过程中,应严格按本标准制定的各项技术指标执行。
5对参展商委托的搭建单位现场搭建所用搭建工艺、搭建原材料及辅料是否符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进行监督,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应及时督促其进行整改,并记录备存。
6对发现的搭建安全问题,及时向承办方汇报并督促问题方整改。
7每天定时进行全场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8参加由承办、展馆和监理机构组织的各项安全会议.
四参展商安全职责
1参展商委托的设计搭建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参展商委托的设计搭建单位需在进场前20日前,向大会指定的主场施工单位和场馆施工管理机构报审展架设计图纸,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不得对展架的结构设计进行修改,如确需对结构设计进行修改应报请上述部门批准。
3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义务安全员,配合大会做好本区域的安全工作。
4对其展位在搭建和展览期间的用电安全负责。
5督促所委托的设计搭建单位遵守本规定,落实用电安全工作。
6督促所委托的设计搭建单位落实展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消除安全隐患。
7偕同所委托的设计搭建单位签署并提交《安全责任书》。
8每日闭馆前应切断本区域的用电(需24小时供电请提前申报)。
9所制作的模型及带电实物展品应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0电气线路、设备的安装应由电工持证上岗操作。
11禁止私拉电线,禁止私自安装射灯、太阳灯等照明灯具。